首页 > 工作研究 > 理论研究

呵护绿水青山《浙江省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》解读

媒体:浙江新闻客户端  作者:许雅文 陶悦清
专业号:生态思想 2020/4/19 18:25:01
您当前的位置 :浙江在线 > 浙江新闻 正文
呵护绿水青山《浙江省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》解读
2020年04月17日 11:13:33 来源: 浙江新闻客户端 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谢力

浙江龙泉山(资料图)。

  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。自然保护地,是珍稀动植物的栖息地,也是人类的家园。

  日前,《浙江省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印发,这是践行“两山”理念的又一生动例证。明确管控分区,创新管理机制,打通“两山”转化通道,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,推动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走在前列。

  从5块牌子到一块牌子

  理清建设和监管权责

  浙江生态系统多样,一直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建设。据了解,全省已建自然保护地302处,正在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一处,在保护生物多样性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、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  “虽然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明显,但是由于受原体制机制的局限,自然保护地还存在划定不科学、交叉重叠、多头管理、权责不清、保护与开发矛盾难以协调等问题。”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吾中良介绍,去年,省林业局开展自然保护地大调查,一些问题得到系统归纳。

  浙江有些名山挂地质公园、森林公园、风景名胜区等5块牌子,“叠罗汉”现象突出。“管理机构不到位,权责不清晰,就会影响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监管。”吾中良说。

  根据国家分类分级标准,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大类。这次发布《意见》,重点就是要建立起新的管理机构、新的分类体系、新的分区模式,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、分级管理、分类保护、分区管控。

  今后,一个保护地只有一套机构,只保留一块牌子,重叠的地方要划分清楚。《意见》明确要求,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,将交叉重叠或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(相连)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一个自然保护地;自然保护地跨地区的,应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进行整合。

  有陆域也有海域

  自然公园分区管控

 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,这意味着占我国近五分之一总面积的国土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。有专家指出,这样的规模和影响力,将在生态保护领域产生深远影响。

  我省要划定的自然保护地面积有多大?《意见》指出,到2035年,自然保护地陆域部分占浙江陆域国土面积的10%以上,海域部分占管辖海域面积的10%以上。

  自然保护地不仅有陆域,也有海域,这也是浙江的一项创新。浙江陆域面积较小,人口密度大,不能单纯追求陆域自然保护地,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大的客观条件。

  有人担心,自然保护地是不是“无人区”,让浙江原本就稀缺的土地资源更加稀缺,挤占发展空间?浙江此次出台的《意见》在分区设置上特别考量了这一点,这是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一项突破。

  我省还创新了自然公园的分区管控。中央明确,自然公园只设一般控制区。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徐益良介绍,我省将自然公园分两区管控,严格管控区内禁止建设与保护无关的项目;合理利用区,在不超过生态承载力的前提下,可以开展生态养殖、林下经济、生态休闲、科普宣教、自然体验、森林康养等活动。

  生态治理体制再创新

  建立占补平衡机制

  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,是浙江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要求。

  记者从调研中了解到,个别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占用、开采、开发和建设等行为。客观原因是,我省自然保护地范围还没有全部矢量化,很多没有勘界立标。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到2020年,制定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,到2025年,完成所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、整合优化。

  同时,我省建立自然保护地占补平衡机制。《意见》明确,开发性、生产性建设活动原则上不得随意占用自然保护地,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、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等项目确须占用自然保护地的,应按规定报批,并由市县按同质、等面积的要求补足。

  “保护得越好,回馈越大。”徐益良说。为此,《意见》提出要健全生态补偿机制,“谁保护、谁受益,谁贡献大、谁得益多”。加大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力度,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,完善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,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湿地、海洋生态补偿机制,适当提高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等补偿标准。完善自然保护地移民搬迁补偿政策。

阅读 936
我也说两句
E-File帐号:用户名: 密码: [注册]
评论:(内容不能超过500字。)

*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!
版权声明:
1.依据《服务条款》,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,版权归发布者(即注册用户)所有;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,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无商业获利行为,无版权纠纷。
2.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,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,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。该项服务免费,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
  名称:阿酷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  联系人:李女士,QQ468780427
  网络地址:www.arkoo.com
3.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,完全遵守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。如有侵权行为,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,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