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公园物种分布名录
物种名录制度待建立
自然保护地的家底

国际公约、国家法律要求: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(含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),均须对生物资源进行编目造册,提供完整的动植物名录,展示本保护地的生物资源家底。

注:主题公园、游乐场、民营景区景点、苗圃、林场等,均应比照自然保护地管理,摸清自己的生物资源家底,通过动物、植物知识宣传自己,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。